2月1日,继破获1月26日发生的两起交通逃逸案件后,交警大队又破获一起逃逸案件。与1月26日“奔驰车撞少女逃逸”的案件类似,该起事故中的肇事驾驶员也是酒后驾驶,逃跑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害怕酒后驾驶违法遭处罚。
1月31日19时30分许,一辆轿车在萧绍路临江宾馆路段与一骑车女子相撞。轿车驾驶员事发后由东向西闯过原钱江饭店红绿灯逃逸。该起事故发生在萧山最为繁华地段,目击群众众多,对轿车驾驶员撞了人还要逃的违法野蛮行径,围观群众都十分愤慨。等交警一赶到现场,许多群众都围拢来要求严惩肇事驾驶员。交警通过调查认定肇事逃逸的为一辆杭州地区牌照的白色桑塔纳轿车。经排摸发现牌号浙AVB237的轿车有重大嫌疑。民警打电话通知车主前来说明情况。当晚一叫谢某的驾驶员到萧山大队,他自称为该起事故肇事者,但民警一接触即发现该人陈述与事故事实存在太多的矛盾。到后来,连谢某也感到已无法自圆其说,被迫承认自己是替朋友前来“顶包”的。迫于各方的压力,2月1日上午真正的肇事逃逸者吴某来到大队。吴某自述,因为当天晚上聚会他喝了不少酒,后驾驶浙AVB237轿车途经事发现场撞倒了自行车。事发后吴某曾经一度下车查看,终因害怕酒后驾驶违法被罚逃离现场。吴某让朋友谢某到交警大队“顶包”,妄图蒙混过关,没想到被细心的民警一举识破,这才只好自己前来。
在春节这个传统的节日里,喝点酒是人之常情,但酒后驾驶就是违法行为,为了情与法不起矛盾,酒后不开车是最好的选择。另外,酒后开车出事故保险公司一般不予以理赔,事故的损失只能由驾驶员自己的承担。交警部门也表示将再次组织大规模的酒后驾驶整治,看来酒后开车真是还是一戒了之的好。
二00九年二月二日
|